關于開展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的通知

發布者:楊赟發布時間:2019-12-19浏覽次數:511

各單位:

      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《關于印發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》要求,完成我校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的安全管理和備案工作,特通知如下:

一、備案範圍

        本次備案範圍為: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(教育APP)。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(教育APP,以下簡稱教育移動應用)是指以教職工、學生、家長為主要用戶,以教育、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,服務于學校教學與管理、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互聯網移動應用。

       教育移動應用備案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(網址:http://aqq.eduyun.cn,以下簡稱公共服務體系)常态化開展。按照“誰主管誰負責、誰開發誰負責、誰選用誰負責”的原則進行備案。教育移動應用的備案分為提供者備案和使用者備案。

二、工作職責

        各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完成此次備案工作,全面掌握和梳理本單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動應用(教育APP),參照教育部發布通知中的附件表格,提交具體信息以完成備案工作。此外,屬于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的單位,要按照上級要求完成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工作。

三、時間安排

(一)2019年12月13日—2019年12月20日

         請各單位全面梳理本單位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動應用(教育APP),按照使用者和提供者将本單位的教育移動應用進行分類,根據分類結果填寫《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備案信息表》(詳見附件1)或者《教育移動應用使用者備案信息表》(詳見附件2),并填寫《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聯系人》(詳見附件3),于12月20日16:00之前報送信息化辦公室IToffice@shnu.edu.cn,不涉及此類應用的單位無需報送。

(二)2019年12月20日—2020年1月31日

         屬于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的單位,應在1月31日前完成此應用的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工作。

信息化辦公室将對各單位填報的基本信息進行梳理,集中上報公共服務體系備案平台,如需其他附件材料,需各單位備案聯系人提供并配合完成。

(三)2020年2月1日至長期

        1.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将納入常态工作,對各單位尚未完成ICP備案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新建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,信息辦将不再提供虛拟服務器和開放外網權限等網絡服務,直至其完成ICP備案工作,并在公共服務體系平台完成備案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     1.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備案工作,保證備案工作順利進行。

       2.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聯系人劉海榮,64322621*802。

信息化辦公室 

2019年12月13日



1.教育移動應用提供者備案信息表.docx

2.教育移動應用使用者備案信息表.docx

3.教育移動應用備案工作聯系人.docx

4.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《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
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6/s3342/201911/t20191122_409333.html?from=timeline&isappinstalled=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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