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适應高等教育國際化的要求,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,擴大我校的國際影響,特制定本辦法,以鼓勵我校教師赴國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。具體内容如下:
一、資助對象和要求:
1.我校編制的所有在崗教學、科研、管理人員。
2.撰寫的論文被重要的國際會議錄用,或應邀作大會交流發言等。
二、資助金額:
學校以人民币形式資助國際旅費,最高額不超過5000元。
三、資助期限:
同一資助對象,三年期間隻能資助一次。
四、申請方法:
在提出赴國(境)外與會申請的同時,以書面形式提出經費資助申請。如本次未能成行,申請自然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