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申請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項目的通知
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項目申請工作已正式開始,請有意申請的教師登錄www.csc.edu.cn(國家留學網),仔細閱讀《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》後進行申請。
申請程序和時間節點如下:
1月5日——2月19日 申請者填寫《bevictor伟德官网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報名表》,
簽署意見後交師資辦公室(行政樓401室)。
2月20日——3月9日 申請者進行網上報名。
3月10日前 申請者網上申報材料成功提交後,打印的紙質材料和學院
填寫的《單位推薦意見表》交人事處師資辦公室。
3月20日前 申請材料和《單位推薦意見表》遞交上海市國家留學基金
管理辦公室
為了鼓勵教師申請國家留學基金,學校專門出台了《關于調整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教師國内待遇的管理辦法》,明确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教師,在學校同意的訪學期限内,除保留崗位工資、薪級工資、地方職務津貼及國家與本市規定的各類補貼和津貼等部分外,校聘崗位的,津貼全額發放;非校聘崗位的,根據職級或現專業技術職務給予每月1500—2000元的生活補貼。
申請過程中如有問題,可與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聯系:
聯系人:蔡瑩 聯系電話:64323993 E-mail:yingc@shnu.edu.cn
人事處
2011年1月6日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