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赴台灣訪問操作流程
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10-04-06浏覽次數:1280

 

1)受理時限

出訪人于出訪前兩個月,向國際交流處提出赴台訪問的書面申請,填寫《bevictor伟德官网出國(境)參加學術會議申請表》《bevictor伟德官网因公出國人員登記表》(短期),經分管(協管)校長同意後,由國際交流處起草辦理赴台手續。

 

2)準備材料

  申請批準立項

台方邀請函

具體活動及日程安排

邀請方的背景材料(包括其他與會人員的姓名、單位、職務)

承諾書

赴台人員名單

  申請赴台批件

入台旅行證副本後

赴台人員政審(國際交流處出具)

 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

赴台批件

台方邀請信

入台旅行證副本

單位介紹信

戶口本、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

兩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4

 

3)赴台通行證受理地點

辦公地點: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東民生路1500

聯系電話:28951900

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

 

4)注意事項

★如赴台訪問時間超過一個月時間,需先至人事處報備批準後,到國際交流處辦理相關赴台手續

★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下達赴台批件後,出訪人需到宋園路56号領取批件。(取件時需支付200元手續費)

★如出訪人已持有效赴台通行證,需一同上交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。

★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負責落實赴台人員行前教育,訪台結束後赴台人員應遞交書面小結,并交還赴台通行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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