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受理時限
出訪人于出訪前兩個月,向國際交流處提出赴台訪問的書面申請,填寫《bevictor伟德官网出國(境)參加學術會議申請表》或《bevictor伟德官网因公出國人員登記表》(短期),經分管(協管)校長同意後,由國際交流處起草辦理赴台手續。
2)準備材料
① 申請批準立項
★ 台方邀請函
★ 具體活動及日程安排
★ 邀請方的背景材料(包括其他與會人員的姓名、單位、職務)
★ 承諾書
★ 赴台人員名單
② 申請赴台批件
★ 入台旅行證副本後
★ 赴台人員政審(國際交流處出具)
③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
★ 赴台批件
★ 台方邀請信
★ 入台旅行證副本
★ 單位介紹信
★ 戶口本、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
★ 兩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-4張
3)赴台通行證受理地點
辦公地點: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東民生路1500号
聯系電話:28951900
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
4)注意事項
★如赴台訪問時間超過一個月時間,需先至人事處報備批準後,到國際交流處辦理相關赴台手續
★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下達赴台批件後,出訪人需到宋園路56号領取批件。(取件時需支付200元手續費)
★如出訪人已持有效赴台通行證,需一同上交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。
★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負責落實赴台人員行前教育,訪台結束後赴台人員應遞交書面小結,并交還赴台通行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