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victor伟德官网科研工作考核辦法
(bevictor伟德官网第一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)
一、考核對象
學院考核年度在編在崗教學、科研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。
二、考核對象科研基本工作量
1、考核對象中以教學為主人員,科研基本工作量占總工作量30%,其基本科研工作量為:
教授 180分 副教授 150分
講師 100分 助教 50分
2、考核對象中以科研為主人員,科研基本工作量占總工作量70%,其基本科研工作量為:
研究員 420分 副研究員 350分
助研 230分 實習研究員 120分
三、考核内容及計分标準
1、著作(正式出版)
(1)學術著作(40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8分/萬字);
(2)教育部頒(薦)高教教材(35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7分/萬字);
(3)一般高教教材(20分/萬字、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3分/萬字)、學術類譯著(20分/萬字);
(4)編著(15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2分/萬字);
(5)中小學教材(10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3分/萬字,總字數計算參考印張數);
(6)其他學術性出版物(5分/萬字,不含練習冊、習題集);
(7)正式出版的電子教材[CD片、VCD、DVD片、磁帶](150分/片、盒);
(8)學術著作和高教教材修訂版按照上述标準1/4計算。
2、論文
(1)《中國社會科學》、《求是》、《新華文摘》全文發表或轉載論文,《教育研究》、《心理學報》、《管理科學學報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文藝研究》、《外國文學評論》、SSCI、A&HCI論文(50分/千字);
(2)《課程教材教法》、《高等教育研究》、《心理科學》、《中國行政管理》、《音樂研究》、《新美術》、《外語教學與研究》論文(40分/千字);
(3)《中國教育學刊》、《全球教育展望》、《比較教育研究》、《中國遠程教育》、《中國特殊教育》、《現代教育技術》、《心理科學進展》、《心理發展與教育》、《戲劇藝術》、《電影藝術》、《電視研究》、《中國管理科學》、《教育與經濟》、《中國土地科學》論文(35分/千字);
(4)CSSCI期刊源中的期刊、《人大複印資料》全文收錄的論文(30分/千字);
(5)《人民日報》、《光明日報》、《中國教育報》、《解放日報》、《文彙報》發表的學術性文章(25分/千字);
(6)全國中文類核心期刊(20分/千字);
(7)其他學術性報刊論文(15分/千字);
(8)發表的學術性譯文(10分/千字);
(9)論文集論文、實驗研究報告(以每篇文章正式注明作者為準)
正式出版的全國及其以上級别學術會議論文集論文(15分/千字)
正式出版的論文集論文(10分/千字)
未正式出版的全國及其以上級别學術會議編輯論文集論文、未公開出版但具有準印
編号期刊論文、未正式發表的中小幼實驗研究報告(5分/千字)。
計分的著作與論文必須在其中明确标明或注明作者姓名,無标明或注明作者姓名者不予計分;期刊雜志文章不足1000字、報紙文章不足1000字不予計分;上述未包括,但在學校獎勵規定的A、B1、B2、C、D類論文或其他論文,參照上述标準計分。
3、藝術類成果
(1)省市級以上的獨唱、獨奏音樂會或個人畫展(200分/場、次);
(2)正式出版的CD片、VCD、DVD片、磁帶(150分/片、盒);
(3)電台、電視台播出的錄音、錄象(有正式播出證明);入選展覽的美術作品(有主辦單位的入選或展出證明)(國家級 80分/首、幅;省市級50分/首、幅);
(4)發表在專業期刊及省級報刊的美術、音樂、攝影作品(40分/首、幅);
(5)為正式出版物做插圖(出版物中注[标]明作者),(2—5分/ 幅)。
4、科研項目
(1)國家級課題(5萬元以内,500分/項;超過5萬元,每增加1萬元,增記50分);
(2)省(市)部級課題(3萬元以内,300分/項;超過3萬元,每增加1萬元,增記30分);
(3)市教委級别課題(200分/項);
(4)校級課題(1萬元以内,50分/項;超過1萬元,每增加1萬元,增記20分);
(5)橫向課題(50分/萬元)。
科研項目計分,是指由我院教師主持承擔的課題,并經過學校社科處認定、備案;參加校外課題或承擔校外課題子項目,在相應經費進入學校社科處認定、備案後,按照課題批準複印件認定項目類别,并按照相應類别标準30%計分;參加學院内他人課題或承擔課題子項目者,計分由該課題主持人确定分配分數(從主持人計分中扣除);跨年度課題計分時間按照項目任務書确定時間為準分配計算。
5、獲獎成果
(1)國家級獎(政府獎)(一等獎1000分/項,二等800分/項,三等獎600分/項);
(2)部、省(市)級獎(政府獎)(一等獎700分/項,二等獎500分/項,三等獎300分/項);
(3)省(市)級以上學術性學會科研成果一、二等獎(100分/項)。
上述獎項若為多人集體獲得,由第一獲獎人負責在總分内進行分配。
6、學術會議
(1)參加全國性學術會議并提交論文(10分/次);
(2)參加國際性學術會議并提交論文(20分/次)。
此項計分上限為40分。
四、考核程序
1、本人根據要求填寫科研工作考核表,然後連同表中填寫内容的實物、證明等一起交給本人所在系負責科研工作的系主任(所長);
2、由系負責科研工作的系主任(所長)負責對被考核人填寫内容與實物進行核實,并簽字認定,然後将科研考核表連同實物統一交學院科研秘書;
3、學院科研秘書負責根據本考核辦法規定,進行再核實并進行計分統計;
4、對所提交成果中與本考核辦法不一緻時,由學院科研工作指導小組進行讨論,提出處理意見,同時對當年學院科研考核成績優秀和基本合格、不合格者提出建議;
5、學院主管院長對科研考核初步統計結果進行審核後,将科研考核初步統計結果,以及科研工作指導小組對當年學院科研考核成績優秀和基本合格、不合格者建議;向學院考核小組報告,由學院考核小組做出最後決定;
6、将個人對當年科研考核結果提交本人核實,并簽名認定;
7、當年學院科研考核結果在全院内進行公示。
五、本辦法經學院教代會通過後于2008年生效。本辦法及未盡事宜的解釋權歸學院科研工
作指導小組。
注:①學院科研工作指導小組由學院主管科研院長、各系負責科研工作的系主任(所長)、學院科研秘書組成。
② 2人合作發表論文,第一、第二作者按6:4計算;3人合作發表的論文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作者按5:3:2計算;4人合作發表的論文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作者按4:3:2:1計算(次條同樣适用考核條例)
bevictor伟德官网科研成果獎勵辦法
(bevictor伟德官网第一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)
一、獎勵對象
學院考核年度在編在崗全體人員。
二、獎勵基本原則
1、被獎勵者必須完成規定本人所應完成的科研基本工作量;
2、被獎勵者必須是在考核當年的綜合考核合格者;
3、重點獎勵有助于提高學院學術地位、有利于促進學院學科建設與發展的高水平、高質量的研究成果。
三、獎勵成果内容及計分标準
1、著作
(1)學術著作(40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8分/萬字);
(2)教育部頒(薦)高教教材(30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6分/萬字);
(3)一般高教教材(20分/萬字、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3分/萬字)、學術類譯著(20分/萬字);
(4)編著(15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2分/萬字);
(5)中小學教材(10分/萬字,主編或第一主編另加3分/萬字,總字數計算參考印張數);
(6)正式出版的電子教材[CD片、VCD片](150分/片);
(7)學術著作和高教教材修訂版按照上述标準1/4計算。
2、論文
(1)《中國社會科學》、《求是》、《新華文摘》全文發表或轉載論文,《教育研究》、《心理學報》、《管理科學學報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文藝研究》、《外國文學評論》、SSCI、A&HCI論文(300分/千字 );
(2)《課程教材教法》、《高等教育研究》、《心理科學》、《中國行政管理》、《音樂研究》、《新美術》、《外語教學與研究》論文(160分/千字);
(3)《中國教育學刊》、《全球教育展望》、《比較教育研究》、《中國遠程教育》、《中國特殊教育》、《現代教育技術》、《心理科學進展》、《心理發展與教育》、《戲劇藝術》、《電影藝術》、《電視研究》、《中國管理科學》、《教育與經濟》、《中國土地科學》論文(120分/千字);
(4)CSSCI期刊源中的期刊、《人大複印資料》全文收錄的論文(80分/千字 );
(5)《人民日報》、《光明日報》、《中國教育報》、《解放日報》、《文彙報》發表的學術性文章,(40分/千字);
(上述論文是學院在學校獎勵基礎上的鼓勵獎)
(6)全國中文類核心期刊(20分/千字);
(7)其他學術性報刊論文(10分/千字 );
計分的著作與論文必須在其中明确标明或注明作者姓名,無标明或注明作者姓名者不予計分;學術期刊論文不足3000字、上述報紙文章不足2000字不予計分;上述未包括,但在學校獎勵規定的A、B1、B2、C、D類論文或其他論文,參照上述标準計分或獎勵。
3、藝術類成果
(1)省市級以上的獨唱、獨奏音樂會或個人畫展(200分/場、次);
(2)正式出版的CD片、VCD、DVD片、磁帶(150分/片、盒);
(3)電台、電視台播出的錄音、錄象(有正式播出證明);入選展覽的美術作品(有主辦單位的入選或展出證明)(國家級 80分/首、幅;省市級50分/首、幅);
(4)發表在藝術類專業期刊的美術、音樂、攝影作品(40分/首、幅)。
4、科研項目
(1)市教委級别課題(300分/項);
(2)校級課題(1萬元以内,50分/項;超過1萬元,每增加1萬元,增記20分);
(3)橫向課題(50分/萬元)。
上述科研項目計分,是指由我院教師主持承擔的課題,并經過學校社科處認定、備案。
5、獲獎成果(此項為學院在學校獎勵基礎上的鼓勵獎)
(1)國家級獎(政府獎)
按實得獎勵金額的50%獎勵。
(2)部、省(市)級獎(政府獎)
按實得獎勵金額的40%獎勵。
(3)上海市教育科研成果獎(政府獎)
按實得獎勵金額的30%獎勵。
四、獎勵程序
1、本人根據要求填寫科研工作考核表,然後連同表中填寫内容的實物、證明等一起交給本人所在系負責科研工作的系主任(所長);
2、由系負責科研工作的系主任(所長)負責對被考核人填寫内容與實物進行核實,并簽字認定,然後将科研考核表連同實物統一交學院科研秘書;
3、學院科研秘書負責根據本考核辦法規定進行再核實,并對其中符合本獎勵規定成果進行計分統計;
4、對所提交成果中與本考核辦法不一緻時,由學院科研工作指導小組進行讨論,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;
5、學院主管院長對獎勵成果初步統計結果進行審核後,向院務委員會報告,由院務委員會做出最後決定;
6、将個人對當年科研獎勵統計結果提交本人核實,并簽名認定;
7、對當年學院科研獎勵結果在全院内進行公示;
8、科研成果獎勵分值由院務委員會根據當年學院财力确定,并在該年度寒假前發放。
五、本辦法經學院教代會通過後于2008年生效。本辦法及未盡事宜的解釋權歸學院科研工作指導小組。
注:① 各類期刊不包括專刊、特刊、專集和增刊;各類論文不包括書評以及正式出版的論文集。
② 由學校主辦、市教委主管、中國比較教育研究會協辦的期刊《外國中小學教育》,每年每人隻獎勵一篇。
③ 2人合作發表論文,第一、第二作者按6:4計算;3人合作發表的論文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作者按5:3:2計算;4人合作發表的論文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作者按4:3:2:1計算。